招生办公室 电话:+86-532-85953863 邮箱:oip@qdu.edu.cn
管理办公室 邮箱:qdjkb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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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》,外国人需在每次入境后或进行住房更换后24小时之内到公安部门进行临时住宿登记。
校外住宿学生办理流程:
请携带好您的护照及租房合同到当地公安局进行临时住宿登记, 临时住宿登记表请妥善保管以办理签证用。
校内住宿学生办理流程 (居住在敏行楼、新楼、13号楼):
请在每次入境后24小时之内携带护照到我校敏行楼前台临时住宿登记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留学生更换护照、签证信息,都必须在10日之内重新办理住宿登记,否则将会被视为非法居留。